质问
质问(confrontation)指心理咨询员对当事人的认知方式与思维方法提出挑战与异议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推动当事人重新审视其生活中的困难与挫折,克服其认知方式中的某些片面性与主观性,以进一步认识自我,开发自我。伊根认为:质问已日益成为心理咨询的核心部分,它促使当事人发现其言行中的种种自我挫败表现,并努力加以克服。
在实践中,心理咨询员常通过提问、反问与深入的讨论来质问当事人思维方法中那些自我偏向、自我夸张与自我挫败的倾向。由此,质问的意义不在于否定对方、贬低对方;而在于开启对方、激励对方。在这当中,人们应该注意到:质问要以尊重为前提,以同感为基础,它力图给人以态度诚恳、言之由衷的感觉,而不是态度生硬,强词夺理的感觉。所以,质问的艺术在于使当事人超越心理咨询员的提问,自发地认识到其认知与思维方法中的偏差,产生恍然大悟的感觉。
质问是心理咨询的重要手段,它旨在推动当事人重新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并要力戒主观武断、强加于人的倾向。美国心理学家克特勒提出:心理咨询员在提出质问性的问题时,应该首先问自己你这样做是出于关心对方或是出于想惩罚或压制对方。因此,质问力求问而不审、制而不压,以推动当事人的自我审视与自我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