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者口述:
我有一个非常难以说出口的毛病,就是喜欢“拿”别人的一些小东西。我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结婚前我一直很正常,从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我是某企业的政工干部,应该算是白领阶层,收入完全能够满足我的家庭和个人需要,但是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因为在单位里加班,晚上十点钟我准备回家,在同事的办公桌上我看见了一个带有石英钟的笔台,“这不正是我女儿想要的那一种吗?”我这样一想,心里面就直打鼓,感到非常紧张,手也开始发料,但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种一定要把它拿到手的感觉,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把它拿回了家,在回家的路上,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愉快感。第二天上班,同事们只是在议论有一个笔台丢失了,但谁也没有想到会是我,这时,我的愉快感再一次出现,当天的工作还完成特别好。以后,我就有了这个怪毛病,在街上买东西,我也总想偷偷地拿别人的一点小东西;路过别人晒衣服的地方,也总是要去拿别人的衣服,有时甚至是一双臭袜子也要拿,拿之前也同样有紧张,拿到手以后又特别愉快,拿来的东西根本就没有用,但在当时,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想去拿。我担心有一天别人都知道了我的这个毛病,所以才来请医生帮忙解决。
案例分析:
根据这位咨询者提供的资料,可以考虑他患有“病理性偷窃”,属于习惯与冲动控制障碍中的一种。
有关病理性偷窃的记载最早可追溯到十八世纪,但大多数被诊断为精神病,仅有约3.8%诊断为病理性偷窃。该病的主要特征是反复不可克制的偷窃冲动,与一般偷窃者不同的是,其偷窃既不是由于当时有此种需要,也不是因为偷窃物品的经济价值;偷窃既无长远计划,也不与他人合伙进行。他们常常将偷窃物品丢弃或者偷偷放回原处,或是将其隐藏。他们常因可能或已发生的被抓以及社会地位的丧失而感到抑郁、焦虑和内疚。
对于病理性偷窃的病因、发病机制,目前尚无定论,主要解释见于精神分析学派。即认为偷窃的冲动是没有得到满足的性欲和攻击本能的象征表达;或偷窃意味着占有某种东西,用以对抗丧失自尊和爱的危险;或偷窃并不因为偷窃而感到内疚,而是体验到一种满足、胜利、报复的感受。但这些理论得不到临床验证。
治疗上首先应在咨询机构做一些必要的检查,如脑电地形图及一些心理和人格的测试,排除其它疾病的可能,然后可采用认知心理治疗和行为治疗,包括系统脱敏、厌恶疗法等,因此,这位患者有必要到正规的心理治疗机构进行咨询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