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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度游戏:是社会性可接受的程度,通常这是和不太熟识的人所玩的心理游戏。玩游戏的人会愿意把结果告诉自己社交圈里的人,上面两个例子都属于这种程度,我们可以想像莫莉和同事在休息时间谈到其自我怀疑,她的个案则在酒吧和朋友痛骂社工人员的无能,而一般人也会认为这些事情没什么特别的。事实上,第一度游戏占了我们一般人际互动里很大的部份。
第二度游戏:常和亲戚、朋友、家人、同事等较亲近的人玩,结局比第一度的严重,柏恩认为它会导致生活上或生命的重要改变,例如:离婚、离职、朋友间不再往来……且不希望让邻居知道这些不好的事。如果莫莉的个案当面质疑她的能力,她可能会陷入更深的沮丧,较不愿和朋友讨论,甚至难过的辞职。
第三度游戏:是最严重的程度,玩此程度游戏的人,将人生舞台当做扮演,心理游戏的场合,导致严重结局的地点,如医院、法庭,甚至殡仪馆。通常,此种程度的游戏都包含了生理上的伤害,如药瘾、谋杀、强奸……等。 如果杰和珍玩得更凶,杰可能对珍施虐,而珍可能把愤怒累积起来,最后拿起菜刀砍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