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而言,“TA理论”与“存在心理治疗法”,“指导性团体互动法”,“心理戏剧法”,“感受性团体法”等治疗法都有关系,然其中较密切者,笔者认为是“精神分析论”与“格斯特治疗法”:
(1)“TA理论”与“精神分析论”
事实上,“TA理论”可说是“精神分析论”之延伸,其P-A-C似佛洛伊德所说之“本我”、“自我”与“超自我”。诚如“人际沟通的分析”一书之作者Harris所言
:“我佩服过去精神分析家之努力,然而我所尝试的是,希望以一种崭新而清晰的方式来陈述古老的概念,并不是对过去的成就作恶意的抨击。”“TA理论”即是以“精神分析论”为蓝本,帮助人们深入浅出地找寻老问题的新答案。
(2)“TA理论”与“格斯特治疗法”
格斯特派(完形学派)实验(Gestalt type ex-periments)和“沟通分析”是解决人类问题的两个新起的,刺激的和心理性的途径。前者是由波 斯(F.Perles 1951)所提出,其治疗理论部份是建立在精神分析学上,并强调:有机体是整体的存在,它的存在与环境是不可分的。
杰姆斯博士在其所著“强者的诞生”一书中,即是以完形治疗之实验与练习,配合沟通分析、幻想、角色扮演、游戏等方式,运用在许多治疗团体及个人,而获得了良好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