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自尊的秘密
下面是一个普通女大学生的日记里的一段话:
有多少次,她将她的激动,她的兴奋或是她的烦恼,默默地在心里向你倾诉。
然而毕竟,她也泄露出自己的冲动。暑假的第三次会面,便是她约的你。
“找我,有什么事吗?’’
这是我们相互间惯用的伎俩了。可是为什么这次听来,却格外伤她的自尊?她抿一抿嘴唇:
“我是想来告诉你,下学期,不再给你写信。”
……
这一晚,她辗转反侧了半夜。
为矜持的崩溃?为孤傲的变形?她深深地羞愧……也许,还因为一种朦胧的酸楚和莫名的伤感……
为了挽回她的自尊,必须,失去你!……这是她当时几乎没有动摇可能的意志。
——一个少女好不容易与一个自己钟情思念的男子约会了,可仅仅因为对方一句并不算很重的明知故问,就突然中止约会了,甚至还要中止恋爱。少女这种神经的敏感和自尊心的强烈可以想见了。
在少男少女互相物色对象的过程中,少女总显得矜持自尊,她或者乍阴乍晴,不置可否,或者以守为攻,欲擒故纵,令人捉摸不透,这是许多少男的共同感受。对此我们结合社会生物学的观点进行一些心理学方面的探讨。
人与动物有许多不同。但少男少女恋爱结婚的重要目的之一,仍与动物一样:为了生殖,复制基因。动物界的雌雄最本质的区别在于,雌性的性细胞比雄性的性细胞要大得多,数量却少得多。女子的性细胞——卵子也是这样,它是人体最大的细胞,男子的精子则小得多,两者的比例是8500:l。精子虽小,但只要有1个和卵子结合,其基因的获利和女方完全相等。1个男子每次射精能放出数亿个精子。而女子一生总共只能产400个左右的卵子,最大的可能也只有20个卵子成为孩子。男子不受此限,非洲斯威士兰老国王索布扎二世先后娶了一百个妻子,共生下五百个子女。相对比较,卵子要比精子稀少和宝贵得多。
从结合生殖的目的说,男的一旦给女方授了精,纯粹的生理义务就完成了。从生理上说,男的很快还可以给别的女子授精,再次完成生殖任务,这不会增加他太多的负担。而女的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卵子一旦受精,胚胎是在自己体内发育的。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哺乳喂养,照料教育,所有这一切,基本上都是由母亲承担的。由于女子身体的柔弱,她少不了要丈夫的照顾。因此女子在选择丈夫时,除了别的条件之外,有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要选择那些结婚后更愿意和自己待在一起的忠诚型男子,以便得到照颐、帮助和保护。谁能成为忠实的丈夫,这在男子中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男子在生理本性上比女子要好侵犯,容易急躁,感睛欠稳定。如果女子在婚前对男子有所鉴别,并选择那些将会成为忠诚丈夫的人,肯定对自已是有利的。为了选择合适的丈夫并保持他对家庭的忠心,女子必然采取的方式是羞怯含蓄,不轻易表态,即使心中愿意,也决不主动说出来。采取被动姿态,是为了考验男子的忠诚,也是为了将来的主动。
由于以上原因,又由于自从原始社会后期以来,随着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女子在社会生产力方面的贡献和重要性日益小于男子,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降低。此后,人类社会基本上处于男性为中心的状态,这在婚姻制度上首先体现出来。人类大约有3/4的社会形态允许一夫多妻,其中大多数还有法律和习俗为其助威,而支持一妻多夫的社会还不到l%。其他一夫一妻的社会,有的只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而以情妇和其他方式,即暗中存在的一夫多妻作为补充。在男性为中心的私有制社会中,男性为了实现对女子的完全占有,并保证自已的财产将来确为自已的孩子继承,一般都重视新娘婚前的贞节,对新娘的贞节又有某种生理标志(处女膜完好)可以检验,这往往造成了社会习俗和舆沦的强大压力。比如古代,有的民族少女结婚那天要带一只羊到男家去,如发现少女不贞,第二天就将羊耳朵割去一只,让其—路滴血返回娘家,造成影响,以对其他少女作为儆戒。这一切,以社会心理积淀的形式一代一代传下来。一个女孩子从懂事起,父母、师长、书籍、习俗、舆论就天天教育和提醒她:“你是个姑娘。”造成了女孩子强烈的少女角色心理。这就使少女在配偶的选择中,在第一次性生活的决定上,不能不斟酌再三,慎之又慎,绝不轻易委身于人,在心理上则造成防范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与此相随的,就是羞耻心重,拘谨、自尊、骄傲等等。而在家庭成立以后,如果男方背叛和抛弃了女方,女方的各种损失和心理上所受到的打击要比相似情况下的男方大得多。
另外,在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等级婚姻又成为一种普遍的习俗。女性往往要通过婚姻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于是两个在各方面条件都相同的少男少女之间缔结婚约时,女方就有俯就的感觉,因为她原本可以高攀一步。这样女方也常常要流露出几丝自傲的情绪。——所有这些,就是造成少女自尊心强的秘密。
当然,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在不少现代社会里,女子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有较大的提高,带有封建色彩的少女贞操禁忌已不被人们看得太重,上述情况有所改变。但是,男女生理上的差异仍然存在,因此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还不可能。
世界性宗教的吸引力之一
这是多年前的事了。一个星期天,我带着我的小孩到耶稣堂旁边的一个饭店就餐。不一会教堂礼拜结束,大批信徒蜂拥而出,其中有一位衣衫褴褛的干瘦矮小的老人来到饭店,在我的桌旁就餐。我的小孩吃饭时竟爬到桌上拿筷筒玩。我很生气,骂了他几句,还顺手打了巴掌。这时那位老人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呢?这是亵渎神明的。孩子还小,应该爱护和劝导他。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尽管他是孩子。”
我很惊讶:这个无论是社会地位、文化修养和衣衫穿着都逊于我的老人,会对我提出这样的批评。我想这也许就是宗教的力量。
宗教是人类最普遍的文化现象之一。从不少人的观点来看,宗教是迷信荒谬的东西。然而它竟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时至今日,世界上大部分人还在基督教、佛教和伊斯兰教这三大世界宗教的影响之下。至于宗教的本质及其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的理由,古今中外的哲学家、文化史学家著述甚富,此不赘叙。这里着重谈一点世界性三大宗教为什么对广大下层人民有吸引力的问题。原因之一是它给了广大下层人民一种重要的心理补偿,使他们在幻想中获得了在现实世界中所没有的平等和谐感,满足了他们人格自尊的需要。
佛教诞生的历史最能说明这个问题。
当释迦牟尼作为古印度迦毗罗国的王子来到人间的时候,他所看到的是一个残酷的种姓奴隶制社会。人分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等。婆罗门是外来的白种人征服者的后裔,他们可以做祭司,主宰一切,地位最高。刹地利是武士,可以做国王和各种官吏。吠舍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小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纳税,供养婆罗门和刹帝利。首陀罗是本地的居民,不少是奴隶,也有的是雇工。按当时的法律《摩奴法典》的规定,各等级之间贵贱分明,界限森严,不同等级的人不能通婚,甚至不能共食并坐。如果通婚,生下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都称“贱民”,是“不可接触的人”。贱民只能住在村外,走在路上要不停地敲瓦罐,提醒高等人种不要接触他们。低等种姓的人伤害了高等种姓的人,动手的斩手,动脚的斩脚。贱民如有对婆罗门祭司不尊敬的议论,一经发现,要割去舌头,用烧红的铁扦刺进嘴里,向耳朵里灌滚开的油,等等。
在这个社会里,广大的首陀罗、吠舍和贱民阶层,深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其人格受到最大的蔑视和侮辱。可以想象,他们在精神上是如何地屈辱、痛苦。但是正像沙漠里的人渴望得到水一样,蒙羞者最渴望尊严。当释迦牟尼创立佛教树起“众生平等”的思想大旗时,广大受侮辱者立刻趋之骛。受压迫的人们在绝望和黑暗中忽然看到了一线光明,今生低贱不要紧,只要信佛并做好事,来生就会得到好报,它理所当然地受到广大下层人民的欢迎。佛教在印度传播很快,后来又传到了锡兰、埃及、叙利亚、缅甸、中国和世界各地。
基督教也是如此,它宣称耶稣是上帝的儿子,是救世主,并说:“凡是虚心的、和睦的、被人辱骂的、被人欺凌的人都是幸福的,他们都是上帝的儿子,都是平等的;凡是仇恨别人的人,一定要受到上帝的审判。”早期的基督教的这种思想,反映了在东罗马帝国统治下奴隶和贫民对奴隶主阶级的憎恨以及他们对个人尊严的需求。因此,它也受到广大下层人民欢迎,迅速发展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基督教精神的这种吸引力我们还可以在19世纪中叶中国南方农村的“拜上帝会”得到证明。拜上帝会,这是广西农村教书先生洪秀全受到偶然得到的《劝世良言》一书的启示而创办的。《劝世良言》是一个名叫梁阿发的中国人(原是印《圣经》的工人)写的一本宣传基督教的小册子。基督教同情下层受苦人民的思想竟使屡试不第、备受压抑的洪秀全激动不已。后来他在自己写的《原道觉世训》中发挥了这一思想,他写道:“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姐妹之群。乱极则治,暗极则光,天之道也。于今夜止而日升矣,……行见天下一家,共享太平。”这种宣传使贫苦的农民群众精神上获得极大解放。当时中国的广大贫苦农民,不但在政治上、经济上受帝国主义、封建皇权、贪官污吏和地主的压迫剥削,而且在精神上受玉皇大帝、菩萨、阎罗王、龙王的压迫,他们失去了做人的起码尊严。“拜上帝会”让他们在“慈爱”的上帝面前成了平等的兄弟姐妹,这不能不使他们向往并追求。于是一种尽管在形式上像是舶来品的宗教,在古老中国的广西农村落地生根,迅速传播了。几年内有就万余人入会,其中大部分是深受压迫的贫苦农民和矿工担夫,这为后来的金田起义奠定了组织基础。
伊斯兰教也是如此,穆罕默德也以“每个穆斯林都是穆斯林的兄弟,大家都是同胞”为号召而赢得人心。伊斯兰教还规定每个穆斯林凡有条件者一生中必须到麦加朝觐一次。而凡朝觐者,一律不穿平时的衣服,统统只用两块白布缠身,以示贫富不分,一律平等。这对下层人民无疑也是有吸引力的。
佛教也好,基督教也好,伊斯兰教也好,贫苦人民入教后经济地位并不能有什么改变,但在精神上的收获却是不小的。如果说进天堂、过幸福生活的许诺还是渺茫的来生之事,那么在今生今世、现时现地他们就享受到了做人的尊严。这个收获的价值不亚于获得财富。当他们和某些富人一起坐在耶稣堂里唱赞美诗的时候,在清真寺做礼拜的时候,原来社会上的贫富对立暂时消失了,原来阶级的仇恨暂时平息了,大家都是上帝或阿拉的孩子,都是平等的。
人类在精神上荒诞地易于接受灌输,或者说他们寻求灌输,宁愿将虚幻的东西作为目的,也不愿没有目的。宗教虽然虚幻,但它可以填补人的精神空白,又能解决自尊心方面的饥渴,因此它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巨大的吸引力。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里说过:“宗教的苦难既是现实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马克思又指出:“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世界上的三大宗教由于它们将行善绝对化,奉行“不抗恶”主义,它们对现实的阶级压迫主张顺从,以及仅仅把希望寄托在来生,所以后来常被剥削阶级统治者利用,作为麻痹人民的工具。这一点在探讨宗教吸引力的时候是不能忘记的。
一个人的“自我”是怎样建构的
这里的“自我”是指一个人的精神世界,包括他的认知结构、思维方式、感情倾向、理想信念等等,自尊心自信心也是其中的内容之一。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指出,人有一种认识建构的能力,其第一机制就是“同化”,即把经验材料进行改变处理,纳入原有认知结构的框架中,如同肠胃吸收营养一样;但如果框架与之矛盾,无法将其纳入,这时人又有第二机制,这就是“顺应”,即主体在经验刺激后引起自我调节,导致原有认识结构局部改变,使认识能力发生变化。人的认识发展过程,就是这样一种不断同化和顺应的过程。在这里,认识世界是通过主体自我这个中介来实现的。
这里产生一个问题,小孩最初的认知结构是怎样形成的?
小孩刚生下后的一年内,在他的知觉意识中,主客体是一片模糊的。他吸吮自己的手指,误以为是吸吮母亲的乳头,因此还谈不上自我意识和认知结构。但到了婴儿期(1-3岁)他已经能逐步认识自己的躯体和身体的各个部位,能把自己和他人的动作区分开来。能从镜子和照片中认出自己的外貌。特别在牙牙学语以后,他掌握了语词这种抽象概括事物的符号,智力的发展就获得了新的推动力,这时他产生了最简单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方式。比如他把母亲之外长头发的女人都唤作“阿姨”,把吃枣子吐出的核也唤着“骨头”,这都是他将经验材料纳入自己框架最初的尝试。有人做过试验,将刚生下的小猩猩与刚生下的小孩放在相同的环境里喂养教育。在第一年内,智力的发展相差不大。而到了婴儿期,特别到了牙牙学语这一关,小猩猩就卡住了,它不能像人的婴儿那样学会语言(猩猩的发音器官不如人也是一个原因),此后其智力的发展就怎么也赶不上人了。这就说明人的孩子与生俱来就有某种大大超过动物的潜在的认识能力,即对经验材料组织、排列、关联、抽象和层次化的能力(这是创造性思维的基础)。这个能力是千万年来生物进化的成果,是人在改造世界过程中自身也受到改造的结果。它已作为复制基因遗传下来。当然,由于当前生命科学对人的3-4万个基因中的遗传密码破译还不多,所以这还是一种猜测。但这种猜测是有理由的。不承认这一点,就不能解释为什么不管在怎么好的教育条件下小猩猩永远也不能将它的智力发展到人的水平。
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强调了具有自我调节机能的主体的活动,即强调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但又不失之于唯心论。他的缺点是,忽略了主体的社会性、实践性的研究。因此我们这里想补充的是:儿童学会说话以后,成人通过言语、示范、参观和实践活动,把人类社会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和行动准则传授给儿童,儿童的认知结构和各种能力,是在接受掌握整个人类文化发展成就的过程中,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发展的。正是这样,人不是单个孤立的人,而是社会历史的人。个人的认识是在整个人类认识历史的某一阶段上进行的,因而他的感觉必然会有历史文化的成分,实质属于理性范畴的因素。比如人们每天看到的是太阳的东升和西落,但每一个小学三级的小朋友都毫不怀疑地知道地球是绕太阳转的,这种理性已经成为近乎于2+3=5的常识,儿童早就从老师或家长那儿接受了。同样,个人的认识也必然受到一定社会历史阶段人类整个认识水平的限制,即使是杰出的人物也不可能超出很远。要突破一定历史阶段上整个人类思维模式的总框架是困难的,是需要作出巨大努力的。
人的自我意识与智力发展相适应,到了童年期就有了迅速的发展,尽管这时他们的独立自主意识还不太强,受外来评价影响较大。而到了少年期,由于体力智力的迅速增长,这方面会产生新的飞跃,他们自己产生一种“成人欲”,即要求别人把他们当成人看,尊重他们的意志和独立人格,甚至讨厌大人的过多教训和特殊照顾。再进一步,到了青年初期,随着知识的系统化和参加一定实践活动,对于社会人生有了比较系统的观点,形成了信仰和理想,世界观就初步形成了,“自我”相对稳定了。这时他们的自尊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更为强烈。但同时他们的自制能力也增加了,他们说话开始考虑份量轻重和后果,因此有时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并不一样,自我变得隐蔽了。然而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和理想信仰已经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支柱。